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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澳门签证
2013-06-27 21:22

  斯洛伐克公民赴香港和澳门旅游或因其他私人事务无需办理签证,且最长可停留90天。入境香港或澳门时所持旅行证件须有足够的空白页。

  注意:从中国大陆前往香港或澳门应持有1次出入境中国签证,从香港或澳门再次返回中国大陆需要2次出入境中国签证。

  如果以非旅游目的赴香港或澳门,请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是否需要办理相应种类签证,查询网址www.immd.gov.hk。如果赴澳门,可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 www.macautourism.gov.mo,电子邮件 mgto@macauturism.gov.mo。

  赴香港需要签证的国家请在香港特别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查询 http://ww.immd.gov.hk/ehtml/hkvisas_4.htm,签证申请表格请在此链接地址下载 http://www.immd.gov.hk/ehtml/fvisit.htm

  申请香港签证需要以下材料:

  1. 填写完整的赴港签证申请表;

  2. 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2X2英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3. 护照和护照复印件;

  4. 如申请人持第三国护照还应提交在斯洛伐克的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证明(详见“申请签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5. 往返香港的机票或机票订单;

  6. 酒店订单;

  7. 商务访问应提交邀请函;

  8. 3个月内的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人需本人亲自来我馆申请签证。

  除上述材料外,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香港特区给予外国(地区)护照免签一览表》

       《澳门特区给予免签的外国(地区)护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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